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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重奖重罚 确保法规执行
——“椰树”用制度管理企业,“椰树”的制度就是厂法厂规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4-02 作者:辛思 【字体:

哲人说:创业靠老板胆大和能干,成长靠制度完善和落实。又说:一时取胜靠计策,长远发展靠制度。

“椰树”的管理理念与之不谋而合。王光兴总裁强调,要用制度管理企业,“椰树”的制度就是厂法厂规。“椰树”打造百年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执行厂法厂规,只有建立完善的厂法厂规,并且落实到位,堵住谋私,才能确保成功经验传承下去,确保企业长远发展长盛不衰。

202311月16日上午,王光兴总裁在主持会议时特表扬立法传承处的张敏君,指出重奖她是应该的,因为她认真履行职责,及时发现擅自修改暂行规定的违规问题,并顶住集团副总曾令敏压力,坚持按法规办事

发现问题不易,顶住压力更难。王光兴总裁对张敏君的表扬,一番话语重心长,“椰树”人要深思悟,积极践行。敢于顶住压力,冲破阻力。务必坚定意志,坚持重奖重罚,坚决执行法规,坚定不移地走用制度管理企业的道路。

一、探索二十多年,立法传承成功经验,实行厂法先批后行

为了保证企业健康、持续、长远发展,实现“百年椰树”的长远目标,必须把“椰树”创始人王光兴自1986年改革以来积累的成功经验传承下去,防止经验流失、错误再犯,避免人员变动时工作交接不上或新来人员因不了解情况另行一套,致使企业利益受损,甚至出现危机遭受灭顶之灾。

为了把成功经验传承下去,王光兴总裁进行了20多年的艰苦探索。他亲自编写教材,亲自讲课,传授企业改革管理的成功经验。起先是利用周末的时间上课,但是收效甚微。他讲课时注意观察,发现来上课的管理骨干绝大多数不带记录本,带来的也只当摆设放在桌面没打开。几乎所有人都是一副不在乎的神情。后来改为周一上课,来上课的绝大多数管理骨干们依然“人来了,心没来,不动脑子不动笔”。

王光兴总裁总结经验教训,改变思路,做出立法传承的战略决策。集团成立法规处(现立法传承处)专门负责,各部门各单位积极行动,把成功经验总结提炼,升华为规章制度。经过10年努力,制定了260多部厂法厂规,每一部都明确规定奖罚,明确规定执行人和监督执行人,严肃查处违规行为,但是很快就有人好了伤疤忘了痛,忘记了教训,忘记了法规的规定。

为了推动企业从“人治”转为法治,促使员工增强法规意识,提高执行厂法厂规的自觉性,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王光兴总裁亲自出主意构思,主持制定了《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处罚违反厂法厂规八种“人治”表现的暂行规定》,对八种“人治”的具体表现做了界定,对有法不依、违法办事、擅自修改法规等行为的处罚做了规定。该暂行规定颁布施行后与时俱进,根据企业情况的变化和加强制度管理的需要,作了7次修订。但是,厂法厂规还是执行不下去。

为什么厂法厂规执行不下去?为什么反复出现有法不依的“人治”现象?王光兴总裁调查研究后指出,厂法厂规执行不下去,主要是两个原因:一是有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随心所欲,任性而为;二是有人想绕过厂法厂规办事,以便谋私。这种状况若不改变,厂法厂规就执行不下去,成功经验传承下去。

王光兴总裁以问题为导向,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对厂法厂规执行的监督执行必须实行专人专管、严格卡关。他深思熟虑之后做出了成立厂法先批后行处的决策,并亲自主持会议讨论研究,亲自构思和提炼概括,指导制定了《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成立厂法先批后行处,下设三个科,职责是“四先批、两负责、一敢抓”,重罚“人治”推行法治,实行两年一届凭“罚款额、获奖额和被罚款额”三项硬指标考核排名升官致富的暂行规定》。

厂法先批后行处权大责重,向外单位付款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支付,使用原辅材料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投产,即将出厂的产品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出厂,集团科室试用副科长(含)以上人员和子(分)公司正副总经理的用人任职要先批符合厂法才能聘任。报批的项目必须附上所依据的法规名称及具体条款,确认符合厂法厂规才获准通过;确认不符合厂法厂规或存在未附、漏附、错附法规名称或具体条款的,不但予以退回,而且对经办单位的经办人及相关责任人按法规进行处罚。处罚“人治”行为,得到重奖激励:处罚一名科员,奖励2万元;处罚一名科级人员,奖励4万元;处罚一名处级人员,奖励6万元;处罚一名集团级领导,奖励8万元。数月后,王光兴总裁进行总结,做出加倍奖励的决定:处罚一名科员的奖励从2万元增至4万元;处罚一名科级人员的奖励从4万元增至8万元;处罚一名处级人员的奖励从6万元增至12万元;处罚一名集团级领导的奖励从8万元增至16万元。

厂法先批后行处认真履职,严格执法,从2023年7月1日正式运作至2024年1月31日,处罚95人次,处罚款13.35万元,获奖励额568万元。其中处罚集团级领导6人次,子(分)公司领导18人次,科室副科级至处级22人次,其他人员48人次。葛芸处罚35人次,获奖172万元;孙莹处罚29人,获奖188万元;高者苗处罚31人,获奖204万元。

实行厂法先批后行,产生了“两堵两促”的成效:“两堵”是堵住谋私,堵住“人治”;“两促”是促使各部门各单位自觉按法规办事,促使监督机构大胆执法。

严而有据,施而有章。用制度管理企业,强化刚性执行,促使厂法厂规“落地生威”,彰显了强制性和权威性。

二、坚持重奖重罚,惩戒违规犯错,确保执行厂法厂规

王光兴总裁指出:今后“椰树”打造百年成败的关键在于是否执行已制定的260多部法规,执行则企业继续兴旺,不执行则企业破产倒闭。

企业制度重在落实,厂法厂规的生命力在于执行。一部法规一经颁布,就必须严格执行不能当成摆设,不能束之高阁,变成一纸空文。用制度管理企业,需要全体员工不折不扣地执行厂法厂规。

重奖重罚是促使厂法厂规不折不扣地执行的法宝。实行重奖重罚,既能激发进取心,也能增强危机感。“椰树”走用制度管理企业之路,重奖重罚始终与厂法厂规携手同行,奖到人心动,确保执行法规,激发进取动力;罚到人心痛,惩戒违规犯错,警示遵规守法。集团十年磨剑,制定了260多部厂法厂规,既规定了奖罚,也对法规的颁布施行及修订做出了规定,明确了程序。厂法厂规的尊严和权威不容亵渎、侵犯,不得随意否定、擅自修改。任何违反法规、随意否定法规、擅自修改法规的“人治”行为都要按照法规处罚,绝不姑息纵容。可是有人仍然任性而为,想怎么做就怎么做,擅自修改厂法厂规,他们理所当然受到了严厉的处罚。

立法传承处认真落实王光兴总裁的指示,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做好法规的制定修订和管理工作,并将此作为法规监督的重点之一,对此类违规行为严格卡关,依规处罚。2023年10月,立法传承处张敏君认真审核集团质管副总曾令敏、口感处试用副科长林川雄起草提交的《关于产品口感质量监督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十次修订)修订版时发现此修订稿未经集团总经理批准就擅自修改,违反了规定程序更严重的是他们基本上推翻了由王总裁和赵总开会集思广益形成的口感监督法规第九次修订的产品口味淡不是致命伤等内容,重新把作废的口感法规第八次修订版关于椰汁、菊花茶、矿泉水等产品口味淡是致命伤等内容又搬了回来,这明显是“人治”表现。集团依据《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处罚违反厂法厂规八种“人治”表现的暂行规定》第一、第二、第四条规定作出决定:(一)对未经集团总经理同意就擅自修改法规、把集团已经决定的事推倒重来的集团质管副总曾令敏予以第次失职警告,同时处1500元的罚款;(二)对未经集团总经理同意就擅自修改法规、把集团已经决定的事推倒重来的口感监督处试用副科长林川雄予以第次失职警告,同时处900元的罚款(三)能够顶住集团副经理曾令敏压力坚持按法规办事的立法传承处张敏君重奖16万元。

令必行,禁必止,厂法厂规必须不折不扣地执行。法规面前人人平等,一视同仁。不管是谁,都不能凌驾于厂法厂规之上,做“法外之人”;都不允许把厂法厂规当做手电筒,只照别人。随意否定必须制止,任性而为必须惩处。坚持重奖重罚,依规处罚擅自修改厂法厂规的“人治”行为,既惩戒了当事责任人,也在集团范围内产生了影响和教育带动的效应,促使集团上下增强了对厂法厂规的敬畏,提高了执法的自觉性和监督的主动性。

三、领导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动集团全面发力

    “有样学样,无样看世上。”贯彻执行厂法厂规,领导的作用十分重要。领导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是无声的命令、无形的监督,能很好地激励员工,凝聚人心,营造遵章守纪的良好环境,形成集团上下一心、全面发力、促进厂法厂规落实到位的局面。

王光兴总裁十分重视领导在执行制度方面的重要作用,反复强调“千军万马看头头”,各级领导尤其是集团领导要以身作则,凡是要求普通员工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要求普通员工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

2013年4月26日上午发生的一件事令人深受教育,“椰树”人至今记忆犹新。集团于当年5月6日发椰树奖罚字201327号文,对此做了简洁而详尽的表述,全文如下:

4月26日上午,王光兴总裁主持召开会议讨论两项议题。第一项是讨论修改并通过了《椰树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开会布置工作必须做到“四定”“一督办”的暂行规定》。然后进行第二项,布置第二工业城年产8万吨椰子汁扩产项目投产的相关工作。在讨论该项目未按时完成必须进行处罚时,提出与刚刚通过的《椰树集团有限公司领导开会布置工作必须做到“四定”“一督办”的暂行规定》不一样的处罚意见,这明显是凭人治”指示而不是依“法治”指示。经行使立法副总职责的实习副总何春玲提醒,王总裁及时纠正并主动提出应按照《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处罚违反厂法厂规八种“人治”表现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和参照第三条第一款内容自我处罚1万元。(《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处罚违反厂法厂规八种“人治”表现的暂行规定》第二条第二款:已有厂法厂规,上级不按厂法厂规办事而违反制度批示、指示的,要处罚。第三条第一款:集团总经理违反一次的,处1万元的罚款。)据此,决定如下:

1、处王光兴总裁1万元的罚款;

2、奖励敢于提醒领导、履行职责的何春玲同志。奖励款按《椰树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款的奖励管理规定》提取处罚款1万元的91%即9100元。

“善为人者能自为,善治人者能自治。”王光兴总裁正视自己的违规行为,主动要求处罚,现了敢于担当的勇气,为集团各级管理者做出了榜样。何春玲副总敢于当众当面提醒“椰树”创始人王光兴总裁的“人冶”表现,体现了不怕得罪人、坚持依法办事的精神,值得表彰和学习。他们用实际行动宣示:制度面前人人平等,谁都没有特权,谁都不能凌驾于制度之上执行厂法厂规要一碗水端平,对谁都不能网开一面;任何时候都搞选择性执法,不做差别化处罚,不变通,不打折扣。以上率下,示范引领,榜样的精神转化为促使厂法厂规落实到位的动力。王光兴总裁擘画用制度管理企业、打造“百年椰树”的发展宏图正在变为现实: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集团领导切实强化制度意识,做执行厂法厂规的表率职能部门各司其职,各行其是;普通员工提高遵守法规的自觉性和参与监督的主动性。

立足现实,放眼百年,“椰树”走在用制度管理企业的大道上,一派全面发力的崭新气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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