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节”(中秋节、国庆节)前夕,广大党员及管理人员,能认真学习中纪委及省市纪委下发的有关通知精神,从通报的案例中汲取教训,警示自我,不断涵养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自觉按照集团的通知要求,主动上缴客户馈赠的礼品礼金,购物卡等有价证券,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姓 名 单 位 上缴礼品礼金
王光兴 集团领导 月饼4盒
赵 波 集团领导 月饼2盒、茶叶3盒、白酒2瓶、粽子1盒、 礼盒1个(5袋 咖啡、2个杯子)
袁 颖 集团领导 月饼14盒、蟹券1张、茶叶1盒、10只玉米及荔枝、礼盒1个 (5袋咖啡、2个杯子)
张 武 集团领导 茶叶1盒、礼盒1个(5袋咖啡、2个杯子)
吴 梅 集团领导 礼盒1个(5袋咖啡、2个杯子)
孙英武 集团领导 蟹都汇券1张、月饼1盒、水果1箱
陈兰妹 审计处 蟹都汇券1张
罗敏 工程管理二处 现金3000元
房管处 月饼21盒、茶叶1盒
集团对以上主动上缴“好处费”的同志予以表彰,希望其他同志向他(她)们看齐。在万物互联的时代,随着人工智能的广泛运用,客户赠予的名目愈益繁多,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如通过微信、支付宝一对一发红包、转账,通过第三方快递转赠,代买加油卡、代缴手机费等形式。集团希望大家要恪守职业道德,破除侥幸心理,本分做人,干净做事。无论客户以怎样形式,赠送什么礼品礼金,都要及时主动如数上缴集团纪检监察室。若有人置若罔闻自作聪明,隐瞒不报不上缴,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