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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度维权之我见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5-31 作者:华东营销二公司 徐颖 【字体:

随着社会进步,国民经济提升,百姓维权意识逐步提高。但在这个过程中,也不乏很多过度维权的人士,商品生产经营者很多时候变成了哑巴吃黄连。 

在我们日常销售工作中,会处理很多棘手问题,其中处理质量问题也是越来越棘手的问题之一。一罐几块的东西,轻则要我们赔偿一箱,重则就要我们为他们买单,几百上千不等的餐费。稍有怠慢,就是各种投诉,甚至“威胁”。对于这类人士,作为厂家我们是即爱又恨。爱,是因为我们的销量离不开他们的支持,所以不能怠慢,也真心诚意想去弥补我们给他们造成的损失,继续得到对我们产品的支持。恨,是因为气愤,到底谁给了他们这样过度维权的权利,稍有满足不了他们的目的,就可以诋毁我们的产品,践踏我们的诚意。我们的产品在销售中,给消费者带来了困扰和损失的,我们必定会第一时间去处理并给予赔偿。但赔付不意味着满足部分消费者在为获得更大数额的赔偿时,所提出与自身所受到损失明显不相符的赔偿数额,这种行为可视为过度维权。

过度维权渐渐成为当今社会的不正之风气,在我们处理质量投诉问题时,我们坚决不能助长了这种风气。部分消费者并不认为高价索赔有非法占有他人钱财的主观目的,甚至认为自己的行为是给商家们一个“教训”。这种行为有时成了他们的“标准,他们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处罚”一个企业商家,他们甚至可以通过是否满足其目的,来衡量裁定这个企业商品质量的好坏更恶劣的甚至到处散播谣言,制造舆论去攻击企业商家。但他们没有意识到可能自己的过度维权,已经触碰到了法律了。

我们作为一个食品饮料企业,正因为是消费者对我们产品的信任,和一如既往地支持,我们也真诚欢迎每位消费者监督我们,我们也有信心所提供给消费者的产品都是经得起各种检测的。但不排除产品在生产后因为运输、天气等原因而引起的质量问题。发生问题,我们会第一时间去处理这些问题,避免消费者损失。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呼吁,呼吁每位消费者都可以行使自己的权利,但也希望在使用自己的权利过程中,不要有维权认识的错误,以免在维权过程中过度使用维权从而自己触碰到了法律且不知道。

椰树经营30多年年之久,在商家和消费者之间,一直建立着良好的互动关系。我们也不想在维权的过程中,因为过度的维权,当椰树为了捍卫自己的品牌形象时,不排除也会与过度维权者对博公堂,当然我们主观上也不想发展到这一步。椰树一直坚持提供高品质产品,一直坚持用心对待每位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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