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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春节前后(2016.10.10—2017.2.15)上缴“好处费”情况的通报
  来源: 发布时间:2017-04-07 作者:椰树集团纪检监察室 【字体:

各公司、处(科)室

集团广大党员、管理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做好2017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和中纪委印发的《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的通知》以及海南省纪委《关于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元旦春节期间集中开展明察暗访的通知》精神,主动适应反腐败已形成压倒性态势的政治新生态,自觉践行椰树廉政文化按照集团要求,有权不任性,干净做事,清廉过节,妥善处理对外关系。有不少同志主动上缴“好处费”,现将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姓 名

单 位

上缴礼金礼品

王英姿

集团领导

尊贵黄金12生肖

赵波

集团领导

茅台王子酒(6瓶)、大红袍茶1盒

 

 

 

 

 

 

林进财

信息中心

茶叶1盒

林宇慧

集团办

电饭煲1台、椰岛椰汁1箱、鹿龟酒1箱、琼中绿橙1箱

 

吴让华

制罐公司

肉酥1盒

邓阳

椰汁公司

购物卡5000元

许玉剑

椰家力公司

现金1000元、购物卡2000元、红葡萄洒1瓶、饼干3盒、巧克力1盒、文昌鸡礼券5只

集团希望广大党员,尤其是管理人员,要认清新形势,适应严要求,切实把纪律挺在前,按照王光兴总裁提出的“六信任”要求,清白做人,敬业做事。尽量谢绝客户的请吃或送礼,对实在推辞不掉、已收的礼金礼品,要主动、及时、如数上缴。同时,集团要求广大员工要身体力行,相互监督、刹住谋私,共同营造集团的清风气正

椰树集团纪检监察室

 二○一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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