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依据集团规定对因降职不满,具有破坏电脑数据重大嫌疑的陈长斌和私自删除电脑工作资料的何怡、赵国缔等三人给予罚款与解聘,并列入违背“一重用十不用”德标准的黑名单,今后不再聘用,及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通报
2020年11月4日上午,根据集团的紧急决定,营销财务人员林曼与计件工资立法处陈长斌立即进行电脑交接,林曼当场把电脑开机密码进行更改,但陈长斌仍在原位置工作,电脑未搬离。11月6日集团发文免去陈长斌的计件工资立法处试用副处长职务、免去赵国缔的计件工资立法处试用副科长职务、免去何怡的计件工资立法处试用副科长职务,并调整他们到其它岗位。11月9日,林曼根据集团安排上任计件处负责人并与陈长斌交接工作时,陈长斌原使用的电脑出现无法开机的故障,计件处何怡电脑里已经没有留存任何数据,赵国缔的电脑后经信息中心解密打开也仅留存少量工资数据。
陈长斌电脑故障经集团信息中心检查后确认为硬盘整体毁坏,计件处又通过行政科联系电脑维修专业人员,经由专业人士维修鉴定该硬盘被水浸的可能性较大。陈长斌原所坐的位置并不靠窗,不存在雨淋的情况,而且电脑出现故障的时间又恰好是在计件处陈长斌被免职之时,电脑数据被人为损坏的可能性极大,陈长斌具有破坏电脑数据的重大嫌疑。何怡交接的办公电脑里未留存任何数据、赵国缔交接的办公电脑仅留存少量材料,显然都是个人私自删除了电脑工作资料。
公司资料是企业的重要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和无形资产,员工故意毁坏公司资料是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依法按破坏生产经营罪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规定,“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上海一公司离职员工删除公司文件,被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佛山一职员辞职时为了泄愤删除电脑文件被南海区人民法院以破坏生产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为严肃处理因降职不满而破坏公司资料的行为,集团决定如下:
(一)对因降职不满,具有破坏电脑数据重大嫌疑的陈长斌和私自删除电脑工作资料的何怡、赵国缔给予解聘与罚款,并列入违背“一重用十不用”德标准的黑名单,今后不再聘用。
根据《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和辞职、解聘、退休交接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第九条“管理人员在交接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可以单处或者并处2000元(含)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五)私自删除电脑资料的;(七)丢失或故意损坏办公设备的”的规定,对陈长斌处于罚款10000元,对何怡处于罚款5000元,对赵国缔处于罚款2000元;
(二)根据《椰树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员岗位变动和辞职、解聘、退休交接工作管理的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交接工作中,当事人有严重损害企业利益触犯刑律的行为,集团将提请司法机关处理”的规定,集团已将上述案件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以上决定从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想当官先做人,做人要做到“六信任”,才有当官的好平台
1、要做到让领导相信你不是以权谋私、贪污受贿的人,而是廉洁奉公、有本事靠得住的人;
2、要做到让领导相信你不是过河拆桥、蓄谋夺权的人,而是知恩图报、忠诚企业的人;
3、要做到让领导相信你不是办事讲人情、损公肥私的人,而是工作上讲原则、公私分明的人;
4、要做到让领导相信你不是见困难就躲、见利益就争的人,而是愿意到困境中接受磨练的人;
5、要做到让领导相信你不是当官图享受、先讲钱后做事的人,而是能吃苦耐劳一心干事业的人;
6、要做到让领导相信你不是出错就推卸责任、逃避处罚的人,而是主动承担过失、知错就改的人。
(二)椰树“一重用十不用”德标准:
“一重用”:见困难就上、见利益就让的要重用。
“十不用”:以权谋私的不能用,拉帮结派的不能用,出卖企业的不能用,争权夺利的不能用,过河拆桥的不能用,污蔑告状的不能用,煽动闹事的不能用,降职不满的不能用,私插亲友的不能用,人走茶凉的不能用。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七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