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椰树”是近两千员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国务院确定的员工
持股改制百户试点,历经省市四届领导批准,得到江泽民总书记的肯定
有人在网络上发文攻击所谓“国营罐头厂改制成‘王家铺子’”,纯属无中生有、恶毒诽谤。其实,“椰树”是近两千员工持股的股份制企业。
刑法第264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利用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条诽谤信息被点击和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会被认定是情节严重,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一)
“椰树”在26年前的1994年被国务院定为百户员工持股
改革试点。王光兴向江泽民总书记汇报试点作法得到肯定。
1999年5月,省委书记杜青林(后担任全国政协副主席)、省长汪啸风和副省长吴昌元肯定“椰树”的员工持股改革,并选派“椰树”作为海南省唯一一家企业参加中央在武汉召开的中南六省区国有企业改革与发展座谈会,他们三人亲自带领王光兴参加会议。江泽民总书记在会上听取王光兴的分配制度改革和员工股份制改革汇报后,指出:“椰树集团的做法是国有企业改革的一种探索。”这是对“椰树”“靓女先嫁”改制的肯定。
(二)
椰树员工持股改革是国务院百户试点,
历经省市四届领导坚持13年(1994—2006年)才完成。
“椰树”1994年被国务院确定为海南省唯一一家百户员工持股改革试点企业。时任国家经贸委副主任陈清泰和蒋黔贵都非常关心和支持“椰树”的改革发展,亲临海南予以检查指导;派经贸委工作组邵宁、王勇等人来海南与省市政府讨论制定“椰树”的国务院百户员工持股改革试点方案。
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原副主任陈清泰说:“王光兴经历多次告状风波,不容易。‘椰树’一年实现产值40多亿元,为政府贡献5亿多税金,解决6000多人就业,‘椰树’的改革是成功的,海南人民应该感谢王光兴。全国百户试点企业象‘椰树’这样坚持走下来的,不多。‘椰树’试点改革耗时13年才完成,说明‘椰树’的改革也是在不断摸索,不简单。‘椰树’搞员工持股符合中央精神,去年中央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了“员工持股”。原来一些百户试点企业改革不彻底,所以中央提出搞混合所有制经济,搞员工持股,就是对原来改革不彻底的企业进行第二次改革,‘椰树’的作法是正确的。希望‘椰树’坚持改革精神,把企业做得更大更强。”(2014年)
原国家经贸委副主任蒋黔贵说:“‘椰树’改革成功了,这都是王光兴干出来的,他了不起,不容易呀。”(2014年)
国务院国资委第27室主任王勇在国家经贸委任职时,被派参加国家经贸委工作组来海南,亲自在海南蹲点与省市政府研究讨论,制定出了契合中央改革方向的“椰树”国务院百户员工持股改革试点方案,获得国家经贸委和海南省政府的联合批复。他说:“‘椰树’的改革符合政策法规,内容合法,程序合规,政府批准,是完全没问题的,经得起考验。改革是一个不断摸索的过程,现在国家的改革政策法规更加完善更加规范了,但我们不能因为现在有完善的政策法规,就否定过去的改革。‘椰树’很早就实行企业员工持股,说明‘椰树’的路子是对的。”(2014年)
原省纪委书记、时任市委书记王为璐2006年1月22日在海口市四套班子会议上讲话,指出:“椰树集团的改制工作,江泽民、曾庆红同志都有重要的讲话和批示,省领导啸风书记、留成省长、昌元常务副省长也都作过重要的批示,我们要认真研究贯彻好。椰树集团为海南、海口的发展做出了很大的贡献。改制的目的是把企业做大做强。改制不能让企业垮台。政府一定要明白这一点。我们要从海汽、海航的改革发展中得到启发。海汽、海航在前进的过程中,省委、省政府给了多大支持啊。没有这种支持,也就没有这两个企业的今天。我们要切实加大对改制后企业的支持、扶持力度,制定落实好扶持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确保椰树品牌不受到损害。椰树品牌是整个海南、海口的骄傲。光兴同志和广大椰树人为此做出了贡献,要充分肯定这一点。”
(三)
中央、历届省市领导为“椰树”排忧解难,
确保“椰树”的改革获得成功
李金云[“椰树”改革时的第一任市长(1983年—1990年),市人大原主任]:
“绝对是王光兴救活了‘椰树’,27年的事实摆在这里。这就是历史,这就是证据,任何人都不能够否定。”“对王光兴的功绩,一些人有看法和争议。我看不要争论了,争论什么啊?椰树集团搞起来,绝对是王光兴。”(2013年)
“椰树”33年前的1981—1985连续五年亏损,换了四任厂长都无法扭转,仅差2万元将破产,工厂死气沉沉,听不到机器声,工资发不出,欠职工的100多万医疗费没钱付,有技术有文凭的人调走另寻活路,留在厂里的怨声载道,人心惶惶。上级多次委派正副厂长没人敢来,内聘当副厂长的没人敢当,只有曾经救活过“椰岛”和搞活海口电子公司的王光兴敢挑重担,于1986年独自一人与政府签订扭亏为盈承包合同,最终救活了“椰树”。
时任海口市副市长伉铁保(担任过企业第一把手、经历过国有企业改革难处、担任副市长后又主抓工业和企业改革的海南省政协原副主席)说:“可以说,没有王光兴,就没有椰树。一般在这么困难的企业里,谁都不乐意去干。告状信差不多每个礼拜都有三四封。在这种情况下,王光兴敢于搞改革,我觉得是难能可贵的精神。”
林明玉[“椰树”改革时的第一任市委书记(1983年—1990年),省人大原副主任]:如果“椰树”倒闭了,将会被人骂臭,派谁去当厂长好呢?
1985年市委市政府碰到了这个伤透脑筋的难题。当时,“椰树”在海南是个大厂(9000多员工,其中固定工1400多人),是亏损大户。连续亏损5年,换了4任厂长都不行,快要垮了。如果这个厂倒闭了,将会被人骂臭,这个问题让市领导伤透了脑筋。派谁去当厂长好呢?当时我们就考虑到王光兴,因为他在“椰岛”时搞得很活,接手不久,原来积压的很多产品就卖光了。后来,他调任电子公司,改革已经初见成效。如果把他调出来,电子公司可能会死,所以我们不敢动。后来我们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大家都说让王光兴回去,电子公司如果死火,再另想办法。就这样,把他调来了“椰树”。我觉得他到了“椰树”后的做法是很好的,一个是抓改革,一个是抓重奖鼓励开发新产品。可是,有人把这个告到了省委许书记那里。我向许书记汇报,许书记说“王光兴这个举措是可行的,无可非议的”。王光兴确实是大胆、无私,不怕人告状。我当时没有这个胆量,问他怕不怕,他说“我不怕,我不谋私”。后来,“椰树”搞活了,椰树集团发展壮大起来了,名扬世界。这与他大胆敢改革是分不开的。王光兴功劳很大。(2013年)
海南建省第二任省长刘剑锋说:“椰树集团的发展历程,特别是最初的历程,我是亲身经历的。我1988年到海南以后,就一直听到海口罐头厂对光兴同志的改革措施不断的有告状信。对光兴同志的改革,省里市里都很支持。”“我们这些老同志之所以感到欣慰,就是因为椰树集团走了一条成功的道路。“椰树”的道路是正确的,方向是明确的,结果也是令人鼓舞的。”
2002年和2005年,时任省委书记汪啸风就“椰树”改制问题三次批示,强调:“椰树集团是海南工业战线上的一面旗帜。一定要果断决策,支持企业在改革和发展中增强竞争合力。”“在改革中发展壮大‘椰树’这个海南人民所拥有的自主知识产权知名品牌。”并在市委2006年给省委省政府的“椰树”改制工作报告上特别批示:“政府在改制后仍应帮助‘椰树’发展壮大!”
2005年,时任常务副省长吴昌元在要求加快“椰树”员工持股改革的报告中批示:“省国资委要按啸风书记批示精神帮助指导椰树集团的改革,力争早日实现发展壮大‘椰树’的目标。”
原省委书记、时任省长卫留成2005年就“椰树”改制的问题两次批示:“‘椰树’是海口乃至海南的重要名牌企业。事关海南,我想听一次意见。”并在市委2006年给省委省政府的关于“椰树”改制方案的报告中特别批示:“赞成主要原则及方案,希望加快推进。”
原省委书记、时任省委副书记罗保铭在2002年时任省委书记白克明主持召开的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明确表态支持由“椰树”员工内部持股、不向外转让的意见,他还分别于2003年、2007年两次到“椰树”视察。他十分关心“椰树”的发展,支持“椰树”的改制,鼓励王光兴把“椰树”做强做大。
(四)
在创始人王总裁的带领下,“椰树”从仅差2万元就濒临破产到发展壮大35年长盛不衰,成为中国饮料十强企业,是海南最大的利用热带农产品深加工的以工带农的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
连续十年(2010年—2019年)位列海口市工业企业产值第二名、税金第三名,2019年产值42.32亿元、税金6.10亿元,解决了6000多员工就业。带动马口铁、印刷、纸箱、白糖等配套企业产值和税金的增长及相关行业1万人就业。
(五)
刑法第264条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如果是利用网络诽谤他人的,同一条诽谤信息被点击和浏览次数达到五千次以上的,或者被转发次数达到五百次以上的,就会被认定是情节严重,是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椰树集团有限公司
二〇二〇年十一月二日